準格爾旗弓家塔寶平灣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1.20Mt/a)整合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眾參與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準格爾旗弓家塔寶平灣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1.20Mt/a)整合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的有關內容及評價結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準格爾旗弓家塔寶平灣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1.20Mt/a)整合項目是對原寶平灣煤礦和鄂爾多斯市新廟富安煤礦及兩礦之間空白區及邊角資源進行調整整合。該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境內,地面工程內容利用原寶平灣煤礦工業場地內設施。其地理坐標為:東經: 110°24'52"-110o31′31″,北緯:39o21′43″-39o 24′01″;井田范圍由22個拐點圈定,面積26.4492km2,開采深度由+1280m~+1140m??刹少Y源儲量為241.37Mt,寶平灣煤礦礦區范圍內共圈定6層可采煤層,編號分別為4-1上、4-1、4-2上、4-2、6-2、6-2下號煤層,開采方式為井工開采,開采生產能力仍為1.2Mt/a。
廢氣:本項目運營期大氣污染主要來自原煤篩分粉塵、儲煤場粉塵和鍋爐房煙氣等。篩分、輸送、儲煤過程中有粉塵產生,整個系統置于全封閉的車間,配置噴淋灑水裝置,鍋爐煙氣采取脫硫除塵器處理后達標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廢水:本項目廢水污染源主要來自工業場地的生活污水和礦坑涌水等。礦坑涌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井下生產和道路灑水降塵等,生活污水處理后全部回用于綠化、道路降塵及外排土場降塵,采取以上措施后不會對環境造成直接污染影響。
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采礦生產設備噪聲。本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
固廢: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來自鍋爐廢渣、矸石、生活垃圾、礦坑水和生活污水處理站排出的污泥。本項目采掘矸石回填采坑,礦坑水處理煤泥曬干后全部摻入混煤產品中銷售;鍋爐灰渣收集后定期用于礦山道路鋪設使用;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脫水后與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生態環境:對采煤后地表出現的裂縫及時充填,對塌陷坑、洞及時填平修復,并整治成林地、草地等;對地表塌陷進行經常性觀測,設置相應保安煤柱;井田邊界留設保護煤柱。
本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要求,項目建設將有效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項目營運期對生態、環境空氣、地下水環境及聲環境以等都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但只要認真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真正落實環保措施與主體工程建設的“三同時”制度,其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可以得到減輕或消除,并能為環境所接受。在采取措施后,能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不會降低當地環境質量。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
2、您認為本項目建設區域存在哪些環境污染問題?您認為本項目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完整?本項目投產后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如何?
五、建設單位概況
建設單位:準格爾旗弓家塔寶平灣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薛強 電 話:18147771095
六、公眾意見反饋
自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向公示上述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本工程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準格爾旗弓家塔寶平灣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12月19日
